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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违约金后需要缴税吗?

在交易过程中,一方违约,合同相对方根据合同约定取得相应违约金,取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呢?其实这与取得违约金的主体是个人还是企业,有无销售行为具有密切联系,本文用一个例子带着读者厘清该问题。

卖方甲向买方A提供服务,买方A需要支付费用100万(不含增值税)

情形一

卖方甲违约未提供服务,买方A不再购买服务,退还100万并收取违约金20万。

该情形中,系买方获得违约金,且销售行为未发生,假设买方A为个人,此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个人所得税属于列举制。换言之,买方A取得的20万元违约金需属于九个税目中的一项,才需要缴纳个税。而买方A取得的20万元明显不属于上述九个税目中的(一)到(八)项,是否需要按照第(九)项偶然所得来缴纳个税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中规定,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属于偶然所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属于偶然所得。《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属于偶然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偶然所得并不属于兜底条款,被界定为偶然所得的情形需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界定。

故买方A取得20万元违约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形一中,买方A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本条规定界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无论买方A是个人还是单位,均可作为增值税中的纳税人。

那么,买方A取得的违约金20万元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呢?根据上述规定,产生增值税必须要有销售行为,若无销售行为,则不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而买方A取得20万元,正是因为销售服务的行为未顺利进行,故无销售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对于增值税而言,只要无销售行为,则不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无论买方A是个人还是企业。

情形一中,若买方A是公司,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这一条所称的收入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们再来看《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情形一中A公司取得20万元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至(八)项的情形,是否属于第(九)项其他收入,我们需要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从该规定可看出,第(九)项其他收入,实为兜底条款,将企业可能涉及到的所有收入皆涵盖其中。这一点与个人所得税法有区别。因此A公司取得20万元违约金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情形二,卖方违约后,买方A收取违约金20万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买方A在所得税上的处理同上述分析一致,有区别的是增值税。

此时,有销售服务的行为,因此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何为价外费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十二条,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因销售行为产生取得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通过本文可知,违约金是否缴税,与交易主体性质、交易是否产生息息相关。交易发生则取得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若取得违约金的主体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为个人,则不属于个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