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有什么不同?
李女士和丈夫孙先生是大学同学,两人毕业后共同创业。早年丈夫为了开拓业务奔波劳碌,好不容易把公司做成了行业领头羊,却在2020年体检时查出肝癌。孙先生在治疗期间,在朋友的建议下立了一份遗嘱,把房产、股权和大部分存款留给了李女士和两个子女。2020年年底,孙先生病故。李女士非常悲伤,直到2021年2月底才强打起精神,准备把房产、股权和银行存款按照先生的遗嘱变更到自己和孩子的名下。没想到,她接连遇到了"拦路虎":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行都要求她提供关于先生遗产继承权的"继承权公证书",否则无法办理遗产变更登记;而她去公证处办理这份公证书时,却发现要提交大量法律文件,并且公证费用不菲,预估要几十万元!
李女士非常不解:"这份遗嘱不是做过公证了吗,为什么还要再做公证?没有这份'继承权公证书'就无法过户吗?一份遗嘱公证只要几百元,为什么到了继承权公证环节收费就这么高呢?"
李女士遇到的问题其实很典型。实际上,家庭成员过世后,其遗产(房产、股权、银行存款等)继承过户需要完成必备手续,支付一定的继承成本。几乎所有的富裕家庭都会面临这种继承成本,在此为大家做个梳理。
一、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不同,继承权公证与遗嘱无关
很多人容易将"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混为一谈。实际上,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被继承人立遗嘱,仅表明其生前对自己去世后财产该如何分配进行安排,是本人生前处分其遗产的书面证据。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要想获得遗产所有权,并不只是有遗嘱就行,这里面还涉及财产的分配与过户。而遗产过户,包括股权、房产和银行账户所有权的变更,都涉及遗嘱效力的实质审查。对于银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机构来说,它们既没有专业能力也没有精力进行实质审查。因此,需要专业、权威、中立的机构来做这件事,无论是否有遗嘱,只要涉及遗产过户,都要有一个继承权实质审查的"前置环节"。而这个继承权实质审查,要么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认定,要么由公证处对继承人的继承权进行证明,即继承权公证。也就是说,自然人死亡,继承人要想完成遗产的过户登记需要给登记机构提交一份自己有继承权的证明文件。这个证明文件,要么是法院的判决书,要么是继承权公证书。
这就是李女士不能仅凭遗嘱公证办理遗产过户的原因——缺乏确权的证明文件。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不管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遗嘱,只要自然人死亡,且有登记类的财产,继承人都绕不过"继承权公证"这个环节。
二、继承权公证的费用远远高于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按件收费,费用一般是几百元。继承权公证的费用是根据遗产标的按规定的比例收取。李女士需要交纳的继承权公证费之所以高达几十万元,是因为遗产价值比较高,收费自然就高。两者费用差别如此巨大,究其原因就在于办理遗嘱公证和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公证员做的工作不同,继承权公证的工作难度和风险更大。遗嘱公证主要是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处分的财产是否是个人财产进行审查,只要确保这份遗嘱在当下是合法有效的即可。而继承权公证则需要公证员通过调查被继承人究竟有哪些法定继承人,这些继承人对遗嘱是否有异议,是否有其他遗嘱等情况,来确定这份遗嘱的确是最终有效的遗嘱。因此,继承权公证的工作难度、工作量及风险明显大于遗嘱公证。
三、继承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流程
在我国,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与此相对应,继承权公证也分为法定继承权公证与遗嘱继承权公证,这两类公证的办理流程大体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继承权公证与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有两个区别:
(1)材料不同。遗嘱继承人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有遗嘱执行人的,需要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程序不同。公证处须核实其他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在确定遗嘱真实、有效后方可办理继承权公证。